小升初作文——用词要注意简练
有的同学为了追求文章的文采,往往不顾表达的需要,胡乱堆砌华丽词藻,使文章华而不实,使人感到眼花缭乱,甚至产生一种望而生厌的感觉。
文章应该写得有文采,但是,文采不是靠堆砌许多华丽词藻显现出来的,而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构成的。一个不带任何修辞色彩的极普通的词语,乃至一个标点符号,只要用在合适的地方,用得恰到好处,就能产生一种朴实无华、精粹简练的效果。
我国宋朝一位叫欧阳修的文学家,写文章十分讲究简练。一次,他和两位朋友在街上散步,看到一匹脱缰的马在大路上奔驰,踩死了一只狗。他提议比一比,看谁能把这件事最简练地记下来。一位朋友想了想说:“有犬卧于通衢①,逸②马蹄而死之。”(注:①衢q*——大路;②逸—逃跑。)只用了12个字。另一位朋友说:“有马逸于街衢,卧犬遭之而毙。”也只用了12个字,都可算简练了。欧阳修仍觉他们说得不精练,想了想只用了六个字:““逸马杀犬于道。”
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•雨果,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叫《悲惨世界》,他把书稿寄给出版社以后,急等回音。过了一段时间,不见消息,他就向出版社写了一封信,信的全文是:“?——雨果”。编辑部收到信后立即给雨果回了一封信,信的全文是:“!——编辑部”。不久,小说《悲惨世界》出版了,并且轰动了当时的文坛。这真算得上是世界上最短、最简练的两封信了。